廣發律師函?華為:沒發過,小米:沒聽說
昨日,有媒體報道稱,“傳華為、中興已向小米、OPPO、VIVO等其他手機品牌廣發律師函,將掀起一股專利訴訟的高潮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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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有媒體報道稱,“傳華為、中興已向小米、OPPO、VIVO等其他手機品牌廣發律師函,將掀起一股專利訴訟的高潮。”就此,南都記者向中興、華為求證。前者不置可否,后者則表示沒發過律師函。至于小米等被傳為“被告”的一方,則大都表現出“驚訝”。小米有關人士向南都記者表示,沒聽過此事。
中興、華為掀專利訴訟高潮?
11月25日,有媒體報道稱,中興、華為已經向包括小米、O PPO、步步高在內的手機廠商廣發“律師函”,因后者侵犯了中興、華為的W CD M A專利。文中對“涉案”雙方都進行了采訪,但并未得到準確的回復,報道本身也未對消息的源頭進行說明。
南都記者嘗試還原此事的信息源,發現早在11月10日左右有媒體做過類似的報道,但內容只提到了中興,并沒有華為。緣起小米曲線收購了聯芯科技的股份,被視作強化專利儲備。由此引出中興對小米等企業發出律師函,做專利上的狙擊。
值得注意的是,當時的報道采訪了中興通訊,得到的是不置可否的回應。昨日南都記者也對文中提到的企業進行了采訪,中興通訊有關人士對是否發律師函未表態,只表示,“中興通訊是國內專利積累最豐富的廠商之一,我們尊重有利于終端產業健康發展的知識產權保護行動。”
至于華為,則強調公司一貫倡導知識產權保護及有償共享技術創新,致力于構建公平健康的商業環境。同時也非常重視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,也非常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。至于“廣發律師函”一說,華為的回應是“目前沒有向國內手機廠商發律師函”。
國內外專利環境不同
這種說法等于將傳聞擊破了一半,至少華為一方已明確表示,并沒有向競爭對手們發出律師函。有意思的是,小米等企業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,并不是“不做回應”,而是直接回答“沒聽說過”。
“這條消息沒有明確的出處,涉及雙方也沒有明確的說法。但會給用戶形成一種印象———中興華為有能力在專利上向競品發難。”華捷咨詢消費電子行業分析師李元凱認為,這很正常,華為、中興起步較早,又有通信設備商基礎,專利儲備肯定要優于其他品牌。但其中是不是真的有侵犯專利的情況,因為“原告被告”雙方都沒有明確表態,無從判斷。
不過他仍表示,可以以國外的案例做參照,“許多國內企業最怕是走出國門后遭遇專利訴訟的狙擊,但在國內從沒有太多的擔心。”李元凱舉例稱,早年HTC發展迅猛,在國際市場上頻頻遭遇專利訴訟的狙擊,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成長。但曾在國際上向HTC發難的專利持有者,從來沒有在中國提起過專利訴訟。
“早年諾基亞曾在國內向一家名為天時達的手機企業提出專利訴訟,但最后不了了之。”他認為,這和國內的專利環境有關。
(本文來源于南方都市報,未經許可不得轉載)